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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融资租赁监管动态盘点,各地租赁企业数量持续精简

NEWS | 18.10.2021 作者:admin 分享

9月份,各地监管机构对融资租赁企业的监管工作持续发力,重要动作体现在盘点地方融资租赁公司数量、对现有和新设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发布扶持融资租赁行业的相关文件以及公布黑白名单,这些动作体现了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对于辖区内融资租赁公司合规发展的要求。

一、天津、河北、陕西融资租赁公司数量持续精简

2021年9月9日

《天津市金融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发布,进一步提升融资租赁服务产业功能。

天津市对融资租赁的扶持力度一向比较大,吸引了很多家融资租赁公司在此地落户。在《规划》中,提到:截至2020年末,总部法人融资租赁公司达到1764家,资产总额约1.8万亿元,其中金融租赁公司12家,总资产超过7000亿元。

2021年9月23日

河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更新全省地方金融组织名单的公告》,公布了截止2021年9月15日的地方金融组织名单。

名单显示:河北省共有融资租赁公司16家,其中石家庄市9家,唐山市、邯郸市各2家,廊坊市、保定市、雄安新区各1家。

河北省在进入新监管时代后先后公示了多次名单数量,存续企业有百家,但合规经营的融资租赁企业数量不断减少,此次公布竟仅剩16家。

2021年9月24日

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和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陕西省“十四五"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规划的通知。

在《陕西省“十四五”金融业高质量发展规划》中,公布了陕西省的融资租赁公司数量,截止到2020年末,陕西省共有111家融资租赁公司。

在监管新规出台前,行业中有绝大部分融资租赁公司处于“空壳”、“失联”的状态,新监管时代,要求各地方对辖区的融资租赁公司进行盘点,融资租赁公司数量曾经高达一万七千余家的时代已经远去了。

根据天津滨海融资租赁研究院此前公布的2021年上半年融资租赁公司的地区分布数据,天津共有2067家融资租赁公司、河北省共有28家融资租赁公司,陕西省共有217家融资租赁公司。9月份地方监管局最新公布的企业数量远远少于天津滨海融资租赁研究院此前的统计数据

融资租赁公司数量的精简,主要是由于在趋严的监管环境下,许多融资租赁公司主动注销或者被监管部门清退,高达70%的非正常经营融资租赁公司已经逐步退出。

二、对新设、现有融资租赁公司的要求仍不放松

2021年9月10日

江西省发布关于做好新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监管工作的告知书。

告知新设立机构要做好衔接工作,此外,市县地方金融工作部门持续监督督导。

2021年9月10日

海南省金融局在官网公布了融资租赁公司及融资租赁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条件和受理材料。

从公布的条件可以看出,在海南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自由兑换货币,同时主发起人最近1年年末净资产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设立分支机构的,要求经营融资租赁业务3年以上,注册资本不少于3亿元。

针对融资租赁公司拟任高管的任职资格,海南省金融监管局也进行了说明:融资租赁公司拟任董事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2年以上,或从事相关经济工作3年以上;融资租赁公司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金融工作5年以上或相关经济工作10年以上,且融资租赁业从业经验不少于3年。

2021年9月16日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关于开展2021年度融资租赁公司合规经营现场检查的通知。

通知中说明: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于2021年9月起抽样选取部分注册在深圳市的融资租赁公司进行现场检查,重点对照《融资租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核查有关合规经营情况,选取的被检查企业将提前单独通知。

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对于融资租赁企业的要求并未因为不合规企业的清退,规模缩减而有所放松,反而频频发出消息,对现有的融资租赁公司继续进行合规性检查。

与此同时,监管部门还对新设的融资租赁公司进行监督和督导,规范融资租赁公司新设需要满足的条件,保证行业新老融资租赁公司都可以受到约束,促进行业合规发展,有出有进。

三、政策扶持,推进融资租赁服务实体经济

2021年9月22日

江西省金融办、人行南昌中心支行、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证监会江西监管局等9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促进供应链金融规范和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

该文件提出:支持信用良好、实力雄厚的供应链核心企业发起设立或参股融资租赁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

2021年9月30日

福建省金融办、人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保监局、福建证监局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加快促进经济发展的通知,推出五个方面十项举措。

在十大举措中,提出融资租赁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支持中小微企业,“三农”发展。

融资租赁的“融资”、“融物”的特性使得融资租赁公司能够为实体经济提供相应的资金和设备,同时融资门槛较银行低,往往成为许多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选择。

根据此前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发展报告(2020)》显示,截止2020年末,金融租赁行业面向中小微的合同余额为14389.05亿元,存量客户合计185313户,中小微企业业务余额占行业的45.62%。由此可见,中小微企业业务已经成为金融租赁行业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发挥好融资租赁这一仅次于银行的第二大融资渠道的作用,融资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能够为国家和企业服务,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四、黑名单公布频率明显下降

2021年9月17日

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公布了辖区内的第二批正常经营融资租赁公司名单,此次共公布了64家融资租赁公司。

此前,江苏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曾公布了第一批正常经营融资租赁公司名单,首批共有35家融资租赁公司被列入名单中。

江苏省截止到目前,共有99家正常经营融资租赁公司

2021年9月29日

甘肃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公布了第二批拟列入非正常经营融资租赁公司名单,共有10家融资租赁公司被列入名单中。

截止目前甘肃省已经公布了两批名单,共计24家融资租赁公司被列入非正常经营融资租赁公司名单中

据朴觅鑫不完全统计,2021年前五个月已经有近四千家融资租赁公司被列入非正常经营名单中(点击查看详情)。

随着时间的推移,各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公布非正常经营融资租赁公司名单的频率已经在逐渐降低,监管机构将更多的将精力放在引导融资租赁公司合规展业,服务实体经济上。

监管部门的这些动作,体现了对于融资租赁合规发展的重视,同时对融资租赁寄予了厚望,未来的融资租赁,将成为支持实体经济的又一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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